相关学院: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提交2016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材料的通知》(鲁学位办〔2016〕4号)文件精神,要求如下:
1. 因今年同一专业毕业生中同时含有普通本科和专升本的,仅需填报《新增授予学士学位专业一览表》,同时提交情况说明一份。
2. 2012年新上的本科专业(历史学、地理科学、学前教育、舞蹈学、生物技术),本次须按报审进行材料提交《新增授予学士学位专业一览表》、《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学校自评表》及相关材料。
电子版文件命名:专业名称-新增授予学士学位专业一览表、 专业名称-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学校自评表。
请各学院务必重视此项工作,4月25日前请将材料纸质版新增授予学士学位专业一览表》(一份)、《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学校自评表》(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送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1号教学楼B419),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qlnujx@163.com。
教务处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