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落实课程重修制度,保证重修工作顺利进行,同时推动“校院二级管理”工作模式,现将本学期课程重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学期重修除部分课程外,采取线下报名的方式,专业课程由各学院负责安排,公共课程由开课学院负责安排,各开课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中通过“选课重修审核”功能添加学生名单。
2.课程重修范围: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该门课程必须重修:
(1)考试违纪、作弊者;
(2)考试旷考者;
(3)取消考试资格者;
(4)课程考核成绩不足25分者;
(5)补考成绩不及格者;
(6)有实验(实训)、实践等环节的课程,实验(实训)、实践环节不及格者。
3.申请课程重修的同学,须填写《齐鲁师范学院学生课程重修申请表》(见附件1),并于3月19日前交至所在学院,逾期将不再接受申请。
4.申请课程免听的同学,若符合免听条件,须填写《齐鲁师范学院学生课程免听申请表》(见附件2),并征得所在学院和任课教师的同意。
5.实行学分制收费管理的学生,须缴纳重修费用,每个学分100元。重修学费按实际修读该门课程的学分计算,重修学分累计到该学年所修学分中,并于该学年末学分学费结算时合并收取。
6.申请课程重修的同学应当重视,任课教师严格考勤,并记录平时成绩,重修的课程考试不及格,不再安排补考。
7.公共课程重修安排说明:
(1)《毛泽东思想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中国近代史纲要》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安排。
(2)《基础与发展心理学》、《教育学原理》、《教育心理学》和《教师职业道德与专业发展》四门网络课程采用网上选课方式,由教师教育学院负责(见附件3),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中国传统文化概论》由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负责。
(4)《大学英语》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课程安排见附件4。
(5)《大学体育》、《武术》由体育学院负责。
(6)《计算机应用基础》由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
(7)《大学生职业生涯发展与规划》课程由学生处负责。
8.各学院将申请重修的学生名单汇总后,于3月25日前发送到sdexuejike@163.com(名单格式见附件5)。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工作,通知学生及时报名并给予指导,特别加强对学籍异动学生的课程重修、补修指导,同时,配合公共课程开设学院(部门)开展相关工作。申请重修的学生应该及时在教务管理系统课表中查看课程是否已经安排。
 
 
教务处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