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齐鲁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试行)》(齐鲁师院字〔2017〕52号)和《齐鲁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齐鲁师院字〔2017〕57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本学期转专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2018级普通专科在校生。
二、申请转专业条件和流程
见附件1《齐鲁师范学院普通全日制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三、时间安排
各学院于 3月22日前将符合转专业条件的《齐鲁师范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和汇总表(见附件2)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到学籍管理科,电子版发送到sdexuejike@163.com,逾期不再受理。
请各学院及时将本通知传达给学生。转专业是一项严肃的学籍管理工作,对于提交转专业申请的学生,各学院应提醒学生慎重考虑,不要盲目跟风,学业导师应给予指导和帮助,并与家长做好沟通工作。转专业名单一经公示,学生不得撤销申请或更改申请转入其他专业。
教务处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