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师范学院教务处
教字〔2019〕20号
 
 
关于开展2019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复查
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新生开学相关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9〕7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我校决定于9月7日至11月15日对2019级新生开展入学资格审查、复查工作。为确保该工作顺利进行,现将相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新生入学资格审核
1.录取新生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要求按时办理报到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学生,应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或未有足够证据证明为不可抗拒原因逾期不报到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2.新生报到时,各学院要组织专门人员对新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高考加分资格证明、档案等材料进行现场审验。要逐一查验录取通知书、准考证、电子档案、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身份证等证件材料,与新生本人实行对照检查,若发现不相符现象,要认真核查,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对专升本学生要进行前置学历的复查,不能提供专科毕业证书或者复核未通过的不予报到。新生丢失准考证的,须持有当地教育局招办开具的证明;对于没有档案材料的,要求学生在15天之内补齐。
3.新生入学资格初查工作要在9月20日前完成,复查工作在11月15前完成。新生报到后,各学院要组织专门人员,结合学生档案整理工作对照考生中学档案、考生电子档案、高考加分资格证明、党团关系中载明的信息等材料,对新生逐一单独当面谈话,核对本人照片和其他重要信息。重点审核各种资料中的身份证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以及学生入学前后各种资料中的笔迹是否一致。
二、加强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新生的专业复测
音乐学院、美术学院和体育学院要制定本单位新生专业技能测试实施方案,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各学院要认真核查学生的考试成绩,对考试成绩和高考成绩有较大出入者,要进行重点核查。
三、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齐鲁师范学院2019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林松柏
副组长:梁承锋 于绍军
成 员:孙  磊  刘振光  赵延银  杨 峰  宋秀葵
       李红艳  蔡  平  王建国  张 洁  曹晓荣
  李师鹏  蔡平胜  万梅红  刘 健  李广平
领导小组根据各学院提交的审查报告,进行综合审查,对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将依据山东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2.各学院要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小组,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本单位新生入学资格的审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各学院在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复核过程中要做好审查复核过程及结果记录,有关资料特别是有审查人签字的纸质资料必须存档并严格保管,以备学校查验。对审查过程中存在疑点的学生,复核工作应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并在学校相关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登记表上签字确认。对在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及复核工作中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致使不具备入学条件的学生取得入学资格的相关人员,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惩处。
各学院务必于11月15日前完成审核工作,并根据审核结果写出书面报告,经学院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提交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既是学校的常规性工作,也是保护学生权益、维护学校办学秩序和国家教育制度严肃性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完成。
                  教务处
                                         2019年9月4日